以有序渐进的发展化解改革困境
萧功秦
摘自《社会科学报》
中国改革已经进行了三十多年,为什么十年前已经逐渐边缘化的左右激进主义思潮,在现实生活中重新崛起?这与中国“强国家—弱社会”的结构特点有关。由于社会自治并没有随着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而相应成长起来,在20世纪80年代末以后,公民社会组织的自主性被当做不利于政治稳定的异质物而受到严密控制与紧缩,由于社会力量太弱,这种体制缺乏社会力量发挥社会多元整合的功能来实现善治,“强国家—弱社会”体制的劣势也同样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概括而言,改革中期的中国陷入了五种困境。
威权庇护网结构与威权自利化的困境
所有的威权体制,都难以避免威权精英阶层的自利化倾向,这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难题。然而,后革命型的威权政治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属于“强国家—弱社会”型结构。国家强势,社会弱势,社会对官员的制约力本来就很弱;而革命政治文化中,本来就缺乏体制内的权力监督机制,这两个因素相叠加,就会出现体制内与体制外在对权力制约上的双弱结构,即体制内先天地缺乏制约权力的制度安排,体制外由于社会弱,也没有制约的能力。
正因为如此,在中国的“强国家—弱社会”结构里,官员腐败可以借助于权力庇护网结构而如虎添翼。这种权力庇护网结构的特点是,腐败官员与公安、检察、司法系统之间,在官员与上下级职能部门的朋党之间,在他们执掌的权力与黑社会之间,形成勾结起来共谋利益的关系。这种威权庇护网支配的环境里,腐败行为的收益极大提升,违法犯罪成本与风险极大降低,于是腐败会越演越烈。就以最近的广东“乌坎事件”而论,一个村的支书可以任职达四十年之久,多年来乌坎村的支书利用职权变卖土地达6700亩,村民基本上没有分到一分钱。这些严重的弊端正是与上述“强国家—弱社会”朋党结构性弊端有关。
利益垄断造成的贫富两极分化的困境
应该说,如果不存在着国家干预,单纯的市场经济下的自由放任,本身就存在着这样一种两极化趋势,即拥有资本、技术、知识与权力者,要比没有这类稀缺资源的人们,要更容易在市场条件下得益。自由放任的市场条件下的贫富分化,是竞争性市场经济的自然现象。
而且,在“强国家—弱社会”的结构条件下,权钱勾结导致社会不公现象,更难以受到自主的社会力量的有效监督。有权势的政府官员,与在权力保护下获得巨大利益的企业家,例如某些房地产老板与煤老板,两者容易形成权钱交易的互利关系。政府的强势,使这一体制最为关键的因素,即有权阶层与财富阶层之间的分利性结盟关系,难以被社会所制衡。这种结构性弊端特别表现在管理层收购政策的实施后果上。上世纪90年代后期,国有体制转制过程中的“管理层收购”政策(MBO),虽然客观上对摆脱转型经济困境有积极意义,但也造成了原始积累式的贫富两极分化。管理层收购的政策在经济上确实产生奇效,多数转制后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生机。但管理层收购获利者以极低的价格折成只有自己可以购得的股份,把自己管理的国有企业转变成为自己的私有企业,产权虽然明晰了,经济总体上也加速发展了,但由此造成的社会不公、腐败,就变本加厉显露出来了。中国当下煤老板财富之多、生活之糜烂、人数之众,令国人侧目。
雪上加霜的是,正如学者指出的,在国家行政权力支配下,土地供给价格不断攀高,而原先已经积累了大量财富的有权势者,利用垄断优势进而转向房地产,其结果是,炒房的高收入使这些富人锦上添花,居民住宅价格也不断相应提升,低收入者根本购不起房屋,中等收入者购房成本加重,权钱结盟造成的分利化,严重影响社会健康发展。中国模式下的两极分化,是以这种分利集团与失地及低收入的普罗大众的之间的收入不断拉大的剪刀差为基础的。医疗、卫生、失业、教育高费用,造成社会大众的不安全感十分强烈。
高额税收造成的国富民穷困境
中国属于“强国家—弱社会”体制,政府可以利用自己的强大动员能力来发挥其税收潜力,来实现强化行政力量的目标,而民间社会对此的制衡能力很弱。根据
从经济上说,造成目前社会财富分配严重失衡的主要体现,就是中国极为庞大的行政公务支出。以政府费用在国家财政支出所占比例看,中国不会少于30%,有的专家甚至估计可能会达到37.6%。这与世界上多数国家此项开支均未超过10%形成了强烈对照与反差。
据专家披露,近年来,“三公(公车购买和使用、公费出国及公款招待)”年消费额高达数千亿元人民币,其中还不包括国家公职人员的个人收入总额。庞大的财政支出的根本原因就是吃国家财政饭的公职人员数量的异常庞大。中国的“官”“民”比例早已大大高于改革开放之前。即便是在10多年前1998年,也只是40人养一名“官”,而今天己变为26:1。在中国每年一次的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活动中,都会出现成百上千人去竞争一个职位,这就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中国政治体制中的弊端。权力与高税收使公务部门成为直接受益者。雪上加霜的是,如此庞大的三公开支,即缺乏透明的财政预算,又缺乏有效的对财政预算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据报道,中国科学院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宏观税赋占GDP的比重为34.5%。按照世界银行标准,低收入国家宜为13%左右,中上收入国家宜为23%左右,高收入国家30%左右,2010年中国仍属于低收入国家,但是,税赋已经达到高收入国家的行列。
贫富差距的拉大,不但中低收入者处境困难,而且连中产阶级都有可能因房价猛涨而走向贫困。整个社会大众在高房价压力下、在教育费高涨的压力下,消费无力。其结果直接导致社会消费严重不足,经济拉动困难,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对这种消费不足产生的矛盾,政府没有从治本上下工夫,而是利用强国家雄厚财力,用巨额投资拉动国营经济,如高铁事业,造成垄断利益集团新的巨大腐败机会,而且由于此种投资拉动难以见效,一旦拉动不下去,也只能是印钞票一途,老百姓势必进一步成为通货膨胀的受害者。
“国有病”困境
在“强国家—弱社会”体制下,当政者有一种强固的观念,即认为国企是国家安全与体制安全的命根子,任何强化并向国企利益倾斜的政策,从政治稳定的角度来说,都被认为是大方向正确的。国企的“非经济思维”(即从政治角度来考虑经济决策)的特点,使原来已经严重的“国有病”更是雪上加霜,社会上人们普遍对“国进民退”的趋势产生忧虑。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统计,以垄断行业为例,2008年全国行业就业人群中,垄断行业占全国就业人群的8%,却拿走了全国工资福利的一半,形成巨大的行业不公。职工福利在不同企业中实际执行上的差异,扭曲了人们努力的方向。中国越来越盛行的考公务员热,近百人甚至数百名报考者中取一名的高比例,正是这种趋势的表现。
国有病进一步加剧了社会上的“两极分化”。一方面,有权势的政府官员与权力保护下获得巨大利益的企业家,形成垄断性的分利集团,双方结成权钱交易的互利关系,他们在圈地中取得了巨额利益;另一方面,高房价又使中产阶级与普罗大众财富积累困难,这就形成“中国模式”下的两极分化。
社会创新能力弱化的困境
自建国以来,社会文化自主生长的能力本来就很弱小,而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强国家—弱社会”威权模式下,由于公民社会缺乏,原先由社会承接的社会功能,如教育与文化,均由强势国家包下来,国家官僚具有天然的行政化、功利化倾向性,这就使中国的教育、文化等社会精神文化建设方面,受制于行政化官僚约束。而且,在强国家体制下,行政官僚体制以政权稳定为主要追求目标,这就会以种种方式来抑制社会自主性的发育。官场只能按规定办事,行政官僚“保姆”对文化教育的强控制,也势必对社会的原生态的文化创造力产生消极影响。
因为公民社会的缺乏,民间文化缺少自治组织的力量,处于一盘散沙的局面,文化的自生长性没有发育起来,这种局面是不利于文化建设的。我们目前家庭伦理危机、诚信危机、道德危机,并不是因为政府宣传得不够,而是因为社会自主领域本身整合人的精神和伦理的系统,并没有充分地发展起来。
中国现行体制的社会创新能力的退化,还与官僚国家的独大趋势有关。鉴于中国转型的复杂性,中国最需要的是,政治精英必须是邓小平所说的“明白人”,而且需要有前瞻性与想象力。然而,在形格势禁的官僚制中,产生此类政治家的条件极为苛刻,只有在经历极大危难之后,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在老一辈有资望与经验的革命元老中出现邓小平这样的拨乱反正的强势人才。20世纪80年代初期,有一大批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由于时代需要而进入官界,然而,随着官僚体制的常规化、定格化,这个体制就越来越难以产生具有远见卓识与独到见解的政治家。科层制、官僚制本能地趋向于保守,官僚体制的特点就是以一种特定的尺度来选拔官员,官位升迁的诱惑力与官场文化中的角色期待与定位,会把进入官场的人们按一种特定模式加以改塑,这就使官场无法产生应对复杂环境挑战的人才。清代学者法式善说:“小才私智,可以备一官之用,然而国家利害安危大机括所在,非晓事之臣不能明其机微。”陈旧的体制反向淘汰的结果,往往只能使“小才私智”者左右逢源,如鱼得水,而很难使通达事理的“晓事之臣”脱颖而出。
在缺乏改革气氛的文化里,官僚体制有可能衍生出一种逆向淘汰机制,官场会自动地排斥一切具有变异能力的人物。官僚制历来是一个大染缸,把有思想有创新意识的人统统清洗出去,把官场中的人们染成同样的颜色。体制往往不需要那些有远见卓识或雄才大略之辈。在官僚体制内最具有适应能力的,正是这样一类人物:只顾眼前、不管将来;只打官腔、不表真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胸无大志、得过且过;知难而退、有所不为。
通过中道理性,化解左右之争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上述五大矛盾不断积累与升级,社会不满情绪必然会刺激并强化左右激进主义思潮的进一步膨胀。各种社会不满情绪往往借助左右两翼的激进主义思潮话语来予以表达。左翼的民粹主义就是所谓文革左派,右翼的民粹主义就是激进自由主义革命,这种激进主义思潮都会以简单化的意识形态口号来挑战现行秩序。近年来这两种思潮发出越来越强势的声音。
一方面,某些西化的激进自由派确实有可能运用“公民社会”,来挑战执政党的地位,并引发政治冲突与社会不稳定,但另一方面,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建设,对于多元社会的善治,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功能,我们必须坚持十八大的精神,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增强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平衡发展能力,通过有序地发展社会自治组织与公民社会,为中国更高阶段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夯实基础。没有社会主义的公民社会的发展,民主也是空话,现代文明国家的建设也无从谈起。
可以说,左派要求的社会公平,右派呼吁的公民自由,都可以在有序渐进的现代文明的发展过程中得到实现。从长远来说,通过中道的理性引导下的渐进改革,是化解左右之争的根本路径。